12月19日,华侨城A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华友投资有限公司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投资深圳远致富海十号投资企业,投资总额不超过1亿元。深圳远致富海十号投资企业总规模2.06亿元,拟投资于国内证券公司股权项目。
公告显示,投资合伙企业,主要是因为证券行业整体估值处于历史低位,标的公司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估值合理,具备较强投资价值;同时,基金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领域具备经验和资源,并购整合能力强;此外,本次投资对于华侨城A 探索金融产业具备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