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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监管趋严 推动底稿电子化存管


  日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已经向多家券商,下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工作底稿电子化存管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对主办券商推荐业务工作底稿的存管方式进行了详细规定,在目前纸质留痕的基础上,建立推荐业务底稿电子化存管平台,实现推荐业务的过程留痕、电子见证和云端存储。这也为新三板主办券商提出了更高要求。股转公司表示,这一举措是为了“督促主办券商提高执业质量、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实际上,早在2015年底,这一工作即被股转公司列为2016年重点工作之一。彼时,股转公司副总经理隋强表示,针对《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国股转公司拟定了重点工作安排,其中就包括优化审查工作全程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主办券商推荐业务底稿存管方式,实现推荐业务的过程留痕、电子见证和云端存储,强化申报即披露、披露即担责的监管要求,对未能勤勉尽责,导致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申请挂牌公司、中介机构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意见稿》中表示,主办券商推荐业务工作底稿是指主办券商在对申请挂牌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及推荐过程中获取和制作的、与推荐业务相关的各种工作记录和资料的总称,包括尽职调查、内核、审查反馈、 持续督导等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
  在工作底稿的电子化存管中,《意见稿》要求不得有篡改痕迹,此外,这一存管期限不应少于十年。这也意味着,在新三板挂牌企业数突破6000家之时,股转公司对于新三板的监管将更加趋于严格。此前,因抛售多家新三板股票而引起市场波动的国泰君安,就被股转公司重罚停止做市业务三个月,同时采取纪律处分等。这一风波亦引起了股转公司在“新三板”的监管风暴。
  一位从事新三板业务的券商人士表示,尽管股转公司此举有利于规范推荐业务,但由此带来的工作量加大,意味着券商的盈利空间被进一步压缩。前身为中关村股份代办转让系统的新三板,自2013年底扩容至全国以后,被视作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重要一环。截至3月17日,新三板挂牌企业数为6123家。随着挂牌企业数的激增,股转公司近期来正在升级监管,以期规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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