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市场一线监管责任,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障期货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大商所持续对异常违规交易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据了解,2019年4月份,大商所共处理异常交易行为40起,包括自成交超限24起、频繁报撤单超限16起,通过会员单位对上述达到异常交易处理标准的客户进行电话提示,并对其中2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一个月的监管措施。(王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