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司注意到有媒体未经核实即随意发布“新华财富基金产品涉嫌虚构项目、公司股东高管失联”等不实报道,若干微信公众号也发布了相关的所谓转载报道,文中有大量虚构夸大且与事实不符的情况,这对我司及股东的公众形象和市场声誉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经查,此次谣言的最初发布者为我司一名非理性投资人。对于投资人的理性合法维护自身投资利益的行为我们表示尊重,但对于夸大事实、无中生有、恶意中伤诽谤的行为,我司已向有关媒体和微信公众号发出律师函要求清除,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为了澄清事实,保护公司股东及客户的合法权益,我司在此作如下声明:
一、 我司作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登记会员,合法拥有开展私募证券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及其他私募基金投资的资格,我司已开展的全部契约型基金项目均已在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在具体基金营运和管理上,我司严格遵守私募合格投资人制度、产品适合度问卷和风险揭示制度,不承诺保本保收益。严格执行基金项目穿透原则,全部债权基金都有明确的项目标的。
二、 公司严格执行私募基金募集托管制度和银行委托放款制度,本公司不直接经手投资人资金。
三、 本公司及股东不存在挪用投资人及基金资金,也不存在与所管理基金的关联交易。
四、 受经济下行、行业产能过剩、经济结构调整的大环境影响,我司管理的部分掘金系列项目债权投资基金产品确实出现了部分延期和逾期的情况,事情发生后我司高度重视,立即成立项目清收组到融资方了解情况,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催收,帮助企业化解风险,并及时向投资人披露相关进展信息;为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的利益,我司克服自身资金困难,先行垫付部分律师费、诉讼费和保全费,及时对出现风险的项目融资方和担保方采取了诉讼等法律保全措施。
五、 我司和投资人都是受害者,基金融资方和担保方须对投资人的本金和收益负有直接和最终的责任。其中我司逾期项目中的掘金一号和掘金三号基金都是由河北融投投资担保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依合同规定应由其提供代偿,但河北融投公司至今未能履行担保义务。在该项目到期前我司就已与河北融投进行了多次沟通交涉,现在经法院裁决我司已经胜诉,我司将持续催促河北融投公司尽快履行代偿责任。
六、 目前我司经营一切正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我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基金业协会关于私募基金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和业务指引,合规运营和管理我司管理的各项基金产品,严格履行基金管理人义务,积极做好投资人维护和安抚工作,加强与投资人的沟通,及时披露基金运营信息,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的利益。
特此声明。
2016/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