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日在北京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措施,相关措施包括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规范中介服务等,以推进新型城镇化满足群众住房需求。
会议指出,实行购租并举,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快改善居民尤其是新市民住房条件,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
会议确定,一是发展住房租赁企业,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二是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政府对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给予补贴。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三是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
四是强化监管,推行统一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中介服务,稳定租赁关系,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会议认为,发展通用航空业,有利于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培育新增长点,带动扩大就业和服务业升级。为此,当天会议还部署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以改革创新扩大有效内需。
会议指出,一要加快在偏远地区和地面交通不便、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和人口密集、地面交通拥堵严重的城市建设通用机场,在农产品主产区、重点国有林区等发展通用航空,满足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工农林业发展等需要。合理确定通用机场标准,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建设。
二要加快通用飞机、导航通信等核心装备研发应用,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通用航空企业。扩大通用航空在资源勘查、环境监测、运输服务等领域的应用。
三要稳步扩大低空空域开放,简化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备案。强化安全监管,确保飞行和空防安全。